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
評選辦法(2021年修訂)
為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升學生專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樹立典型,引導全體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條件
(一)三好學生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模范遵守大學生行為準則以及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
2.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成績優異(學年內獲得獎學金),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達良好及以上。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心理素質,體質健康測試成績達到相應標準。。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可參加評選。
(1)所在宿舍有衛生不合格記錄的;
(2)在教室或宿舍使用違禁電器的;
(3)在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有不良記錄的;
(4)在校內外有損害學院聲譽行為的。
(二)優秀學生干部條件
1.具備三好學生評選條件;
2.積極參與學院各項集體活動,配合學院和老師主動開展管理工作;
3.熱心為同學服務,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切實起到骨干和帶頭作用。
(三)先進班集體條件
1.注重班級文化建設,充分發揮班委會、團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風和健康向上的班級氛圍;
2.班級學生模范執行學院和班級各項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現象;
3.班級學風優良,學習平均成績70分及以上且平均不及格率為5%及以下,無留級學生;
4.班級在校內外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教室、宿舍整潔衛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班級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達50分及以上。
二、評選比例
1.三好學生為班級學生數的20%;
2.優秀學生干部每班3名;
3.先進班集體為系(部)班級數的15%。
三、評選辦法
1.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每學年評選一次。
2.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應當經班級學生民主評選,由系(部)自行組建的審核小組確定推薦名單,并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以系(部)為單位將推薦名單報學生處審核后,學生處在全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院批準;先進班級集體的評選,由各系(部)審核小組確定推薦名單,并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以系(部)為單位將推薦名單報學生處審核后,學生處在全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院批準。
3.推薦國家、省和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須從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中按國家、省和市級規定選出。
4.體質健康測試達到相應標準。
四、表彰獎勵
對獲得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先進班集體榮譽稱號的,由學院進行通報表彰、頒發榮譽證書。
五、懲處措施
在評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不按照本辦法執行的,一經查實,根據學院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