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2021年修訂)
根據河北省教育廳冀教就創【2021】1號《河北省教育廳關于評選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優秀畢業生的通知》精神,為有效促進我院畢業生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的養成和發展,樹立典型,引導全體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范圍及比例
評選范圍為當年應屆大專畢業生,以系為單位進行評選。院級優秀畢業生名額比例為不超過本系畢業人數的10%,推薦省級優秀畢業生名額比例為不超過本系畢業人數的3%,推薦的省級優秀畢業生應當被評為院級優秀畢業生。
二、評選標準與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紀守法,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黨忠誠,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品德優良,尊敬師長,團結互助,關心集體,作風正派,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能夠得到教師和學生的普遍好評。在校期間,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未曾受過任何處分。
3.勤奮學習,成績優異,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實習期間表現突出,考核優秀,積極參加企業的各項活動,有較強的創業精神??偝煽冊诒緦I居前15%,無期末考試總評成績不及格科目。
4.身體健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衛生習慣。
5.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優秀;院級優秀畢業生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位居班級的前15%;省級優秀畢業生要求位居班級的前10%以內。
6.院級優秀畢業生應當獲得過兩次院及院級以上榮譽;推薦省級優秀畢業生應當獲得兩次及以上院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榮譽,或者至少四次院級及以上其它榮譽(如學院獎學金等)。
7.學生體質健康測試成績達良好及以上。
三、評選工作組織及程序
每年四月上旬以系為單位組織評選,嚴格按照比例,經民主評議,在本部門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將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單(和EXCEL文件)、評選登記表報院學生處。省級優秀畢業生另外填寫《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推薦表》一式兩份,經學生處審核,學院批準后,上報省教育廳審批。
四、獎懲措施
1.對被評為優秀畢業生的學生,記入個人檔案,由學院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2.對參評學生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等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參評資格,并將不誠信行為記入個人檔案。
3. 各系在評選及報送過程中,出現失誤或違規操作的,根據學院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本辦法自2021年4月2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