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信院學字〔2022〕1號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關于印發《疫情防控應急狀態期間
學生違紀處分辦法》的通知
各系、有關處室:
學院《疫情防控應急狀態期間學生違紀處分辦法》已經2022年3月15日院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望遵照執行。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2022年3月15日
疫情防控應急狀態期間
學生違紀處分辦法
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應急狀態下學生管理工作,切實保障全體學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校園穩定,根據上級部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學生。
第二條 疫情防控應急狀態具體時間段由學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要求和疫情形勢確定。
第三條 有以下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一)不配合學院工作人員進出登記、監測體溫、證件檢查等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不按規定落實“日報告”、“零報告”、“晨午晚檢”、“消殺通風”制度,偽造、瞞報、漏報、遲報和謊報個人身體健康狀況的或擅自偽造“健康碼”、“大數據行程卡”、“核酸檢測報告”等;
(三)違反疫情防控要求,隔墻購物以及隔墻與外界傳遞物品等;
(四)故意損壞圍欄或監控設備者除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并全額承擔損壞物品的修復費用;
(五)校內販賣過期或假冒偽劣防疫物資的;
(六)管控期間私自串訪寢室,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隱瞞、包庇他人違反疫情防控行為的,或協助他人從事違反疫情防控行為的;
(八)對公寓管理人員及其他部門管理人員正常執行公務不予配合、態度蠻橫的;
(九)在校內特定場所違反必須佩戴口罩要求,不聽勸阻的;
(十)其他違反宿舍、食堂、教室、圖書館、體育館、禮堂、實訓室等場所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
第四條 有以下行為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一)未經批準或不聽勸阻,擅自提前返?;螂x校的;
(二)因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返校的學生,在返校過程中,不遵守所在地、途經地和石家莊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的;
(三)不服從學院或屬地管理,拒絕、逃避集中觀察、隔離等防治措施,或在觀察期間違反隔離工作要求的;
(四)利用網絡散布謠言,或在網絡上發表、評論、轉載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言論的,或其他利用網絡參與妨礙疫情防控行為活動的;
(五)擅自領入或留宿校外人員的;
(六)出現發熱現象,同時伴有咳嗽、乏力、鼻塞、流鼻涕、頭痛、胸悶、腹痛、腹瀉等癥狀,故意隱瞞癥狀,不向相關部門匯報;
(七)其他違反學院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五條 違紀處分程序參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執行,受處分的學生對處分決定有異議的,可依據《學生申訴處理辦法》提出復核和申訴。
第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生處負責解釋。